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,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认真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及省第十五次团代会工作部署,在广大青年群体中厚植爱党、爱国、爱社会主义的情感,引领同学们牢记时代责任,坚定跟党走、建功新时代,并集中展示青年学生和教职工的精神品格和价值追求,激励广大青年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,根据校团委下发的《关于评选2022-2023学年“红旗团总支”、“红旗团支部”、“优秀社团”、“五四标兵”、“优秀共青团干部”、“优秀共青团员”、“优秀青年志愿者”和“优秀团务工作者”的通知》精神,结合学院实际,现特制定学院2022-2023学年“五四评优”工作实施方案如下。
一、成立建筑工程学院“五四评优”工作领导小组
组长:何敬双
副组长:李孝东
成员:易仁杰 张辉 院团学干部代表
职责:学习校团委下发的工作文件,研讨制定学院工作实施方案;组织召开工作部署、动员会;督促、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并汇总、上报相关材料,提请学院领导商议、决策、审定上报名单和材料并公示;进行工作总结。
二、工作安排
(一)学院工作动员
时间:2023年4月12日
地点:学院303会议室
参会人员:学院党总支副书记、学管干事、办事员、团总支书记、院团学干部代表(学生会执行主席、学生团总支副书记、组织部部长)
(二)班级评优推荐工作
时间:2023年4月12日—17日
地点:各班晚自习教室(需要学院协调安排教室的请提前协调)
参与人员:辅导员班主任、班级全体学生(因故不在场的,需作出说明记录,工作精神必须传达到学生)
学院各班级材料收集、汇总、申报材料撰写
1.学院申报材料撰写:2023年4月12日—18日
2.各班级材料收集、汇总:2023年4月18日
(四)学院上报材料审定、公示、报送
审定时间:2023年4月19日(周三)
公示时间:2023年4月19日—20日
报送时间:2023年4月21日
三、工作要求
1.成立院、班两级工作领导小组。各班级工作领导小组由辅导员班主任、班长、团支书、纪检委员、学生代表组成,学生代表中必须要有代表性的女生代表。
2.工作要求做到组织有序,程序规范,注意留下影像资料备查和宣传。
3.评优推荐工作必须坚持“公平公正公开”原则,严禁弄虚作假,推优标准、结果必须在适当范围公示。
4.按时、高质量报送相关材料,杜绝拖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