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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筑工程学院2022-2023学年“五四评优”工作实施方案
发布时间:2023-04-12 来源: 点击数:

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,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认真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及省第十五次团代会工作部署,在广大青年群体中厚植爱党、爱国、爱社会主义的情感,引领同学们牢记时代责任,坚定跟党走、建功新时代,集中展示青年学生和教职工的精神品格和价值追求,激励广大青年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,根据校团委下发的《关于评选2022-2023学年“红旗团总支”、“红旗团支部”、“优秀社团”、“五四标兵”、“优秀共青团干部”、“优秀共青团员”、“优秀青年志愿者”和“优秀团务工作者”的通知》精神,结合学院实际,现特制定学院2022-2023学年“五四评优”工作实施方案如下。

一、成立建筑工程学院“五四评优”工作领导小组

组长:何敬双

副组长:李孝东

成员:易仁杰  张辉  院团学干部代表

职责:学习校团委下发的工作文件,研讨制定学院工作实施方案;组织召开工作部署、动员会;督促、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并汇总、上报相关材料,提请学院领导商议、决策、审定上报名单和材料并公示;进行工作总结。

二、工作安排

(一)学院工作动员

时间:2023412

地点:学院303会议室

参会人员:学院党总支副书记、学管干事、办事员、团总支书记、院团学干部代表(学生会执行主席、学生团总支副书记、组织部部长)

(二)班级评优推荐工作

时间:2023412日—17

地点:各班晚自习教室(需要学院协调安排教室的请提前协调)

参与人员:辅导员班主任、班级全体学生(因故不在场的,需作出说明记录,工作精神必须传达到学生)

  1. 学院各班级材料收集、汇总、申报材料撰写

    1.学院申报材料撰写:2023412日—18

    2.各班级材料收集、汇总:2023418

    (四)学院上报材料审定、公示、报送

    审定时间:2023419日(周三)

    公示时间:2023419日—20

    报送时间:2023421

    三、工作要求

    1.成立院、班两级工作领导小组。各班级工作领导小组由辅导员班主任、班长、团支书、纪检委员、学生代表组成,学生代表中必须要有代表性的女生代表。

    2.工作要求做到组织有序,程序规范,注意留下影像资料备查和宣传。

    3.评优推荐工作必须坚持“公平公正公开”原则,严禁弄虚作假,推优标准、结果必须在适当范围公示。

    4.按时、高质量报送相关材料,杜绝拖延。

    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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